1)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以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及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
2)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暂定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含本数)以下。
3)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试点工作的需要,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
1)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 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和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
案例:某现代服务业企业,2011年销售收入为550万元,销售额=550/(1+6%)=519万元 > 500万元
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就应该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