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收政策不断完善、纳税检查频率不断加快的环境下,完成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须要具备很强的政策敏感度和专业度。为了企业能够顺利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减少企业的涉税风险及税务成本,在此简要介绍在此项工作中需要关注的一些涉税事项。
一、 年度财务结算应关注的涉税事项。
1、 作好财产损失的会计确认和核算,及时收集、申报内外部证据。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确定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的办法,把“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作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重要条件。企业在年度财务结算前应关注固定资产及存货的盘点损失、长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是否已在发生年度进行会计确认和核算,并需留意及时申报详细的资产损失的内部和外部证据材料,区分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的不同操作。
2、保障所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完整性,争取最大的税前扣除机会。
企业所得税法对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做了很多特殊的规定,企业应着重关注。比如
①查看交际应酬费是否超过了节税临界点(营业收入的8.3‰),自查有无将职工聚餐的餐费计入应酬费等;
②会议费支出的支持资料是否充分。由于税务机关非常关注企业将招待费变通为会议费,为避免误解,需注意会计核算凭证后附的证明资料是否齐全,具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等。
二、 进入汇算清缴阶段应关注的涉税事项。
1、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及时作好备案手续。
常见的需要在汇算清缴正式申报前完成备案的税收优惠包括: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转让;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只提出申请但没有接到税务机关出具备案凭证也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建议企业尽早核实是否是否已经真正完成备案工作。
2、及时催取已确认为成本费用的支出项目的有效发票。
根据规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3、 自查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
外资企业关联交易是近来税务稽查的重点之一,在汇算清缴正式申报前应分析关联交易所获取的利润是否与企业功能定位相匹配,是否主动作关联交易的纳税调整?部分企业须提前作好同期资料。
4、与负责鉴证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中介事务所进行良性沟通。
税务机关一般都要求外资企业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中介机构所出具的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将直接影响汇算清缴的质量,此过程中企业应与中介机构保持良性的沟通,以保障企业的税收权益及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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